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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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公司3人落水 检方敲响防腐警钟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沈梓祥 袁胜潮

  杭州市滨江区水务公司工程管理部原经理王兴茂因收受了施工单位、项目承包人21.3万元贿款,于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1月2日上午,在滨江区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大会上,王兴茂的犯罪行为警示了一大批领导干部。
  2002年10月,现年47岁的王兴茂经公开招聘进入水务公司工作,曾担任水务公司的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副经理,后升任水务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然而王兴茂从进公司的第二年起,便开始收受施工单位、项目承包人送来的贿款,直到今年5月案发,共收受了21.3万元贿款。在此窝串案中,一道落马的还有水务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和水务公司滨江水厂原建设办公室主任谢某。
  水务公司的窝串案在滨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为了让王兴茂等人的失足教训警戒更多人,滨江区检察院召开了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会。该区建设局、国土局、城建指挥部、建管中心高新总公司、杭州卡通城建设指挥部、区水务公司干部党员及相关人员,各街道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滨江高教园区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相关人员共15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剖析会。副检察长俞杰从这几个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警示与启迪角度一一作了剖析。俞杰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通过案件剖析会警戒更多的人,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这才是查处职务犯罪的最大意义所在。